現(xiàn)代的畫家很多都利用照片來繪畫,但照片的來源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了。首先就是著作權問題,如果是畫家自己拍照的,別人管不著,那只是藝術家生產(chǎn)創(chuàng)作的一個步驟。如果這張照片是曾梵志自己拍的,然后再畫,別人也沒有任何意見,因為他就是原創(chuàng)。但是曾梵志這次用的美國攝影師斯蒂夫·溫特的作品《風雪之豹》,則是攝影師花費了巨大的勞動才完成的!讹L雪之豹》這張照片非常難拍,因為豹子是野生動物,它跟人不能交流。豹子怎么在鏡頭前出現(xiàn),這對攝影師是一個巨大的難題。一個豹子的生存面積有近二十平方公里,這需要攝影師做深入的調(diào)查,要了解動物學、生物學,甚至要找一些獵人去了解,還要自己去親自觀察,判斷腳印,然后他才能大致確定豹子出沒的地方。再后才是怎么拍的問題。這幅《風雪之豹》是雪夜中的豹子,而且明顯使用了燈光。用燈光拍攝動物,會獲得極生動的效果,但是攝影師在野外調(diào)配燈光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不像是在攝影棚里面拍攝。即使攝影棚里面拍,也不是一個攝影師輕易能完成的事。因為拍攝馴化動物(動物園的動物)也并不容易,需要在攝影棚搭好景,布好燈光,然后等待動物的偶然"配合"!讹L雪之豹》顯然是經(jīng)過龐大勞動的投入后成功的,絕非簡單的"快照"。曾梵志的油畫《豹》畫面中的豹子和照片中的一模一樣,除了眼神光調(diào)動了一下,前面加畫了幾個樹枝。曾梵志只是照著照片畫了一遍,改變一下眼球的眼神(畫過畫的人都知道畫眼神方向是最容易的),而且沒有在原始形象上添加任何新的語意,連構(gòu)成"挪用"的觀念性再創(chuàng)作都談不上,就說這東西是自己的創(chuàng)作,這就非常不合適了。
無論從哪個角度講,社會倫理都要求尊重藝術勞動的原創(chuàng)性。現(xiàn)在大家畫照片畫習慣了,但是還應該看你畫的是什么照片,誰的照片。并不是"挪用"的概念成為你抵擋一切的擋箭牌,"挪用"并不是抄襲,這是應該澄清區(qū)別的。2009年媒體曝光的一個事件,一名浙江的油畫家將陜西攝影家協(xié)會主席胡武功在1996年的一幅攝影作品《俯臥撐》,直接搬入自己的畫面,在當時就引起了大家的討論,畫家后來向攝影作者道歉。胡武功那張照片的勞動付出量要比野生動物攝影師少很多,還只是一個街拍快照。再有,前年中國美術學院攝影系主任薛華克控告一個畫家,他拍的少數(shù)民族肖像那個畫家完全照著復制。因此,如果曾梵志的《豹》獲得合理的認證,那就把前面所有的案子都推翻了。
其實傳統(tǒng)繪畫也借助一些手段幫助自己造型的,如17世紀以后畫家開始借用工具手段畫畫(鏡像),利用物理中的"小孔成像"的方法來描摹形狀以達到形準,安格爾就使用了這種方法。但曾梵志實際上畫了一張照片,而照片又來源于一個著作權權屬明確的攝影師。這肯定就屬于抄襲。智慧的藝術家借用形象都是有一定的改變,不會像曾梵志的《豹》幾乎不作任何改變。畫家畫圖片有的是取照片意,有的是取某種具體的形象,具體的形象使用實際上也是有所變更。再有的 "安全的挪用",是使用超過版權期的成為歷史符號的形象,和又經(jīng)過無數(shù)人加工之后著作權模糊、版權歸屬不明的公眾性的符號,如安迪·沃霍爾使用的毛澤東形象。
總之,這幾年這方面訴訟的官司不斷,區(qū)分"挪用"和"抄襲"的概念,在現(xiàn)在看來是十分有必要的。曾梵志的《豹》,應該說是給社會和藝術界提供了一次思考的機會。這場議論的結(jié)果,也一定會有利于未來藝術家規(guī)范自己的創(chuàng)作。
本文發(fā)表在2011年6月《藝術時代》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