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友們好:最近本人在《浙江攝影網(wǎng)》博客欄上和《中國攝影在線》網(wǎng)發(fā)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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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國展紀(jì)錄類獲獎作品”
326
幅進(jìn)行點評,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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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文章點評完畢。此項工作本由國展評委做的事,我一直希望在網(wǎng)上看到,等到國展在江西宜春閉幕,沒有看到國展總結(jié)出爐,只零星看到部分評委對少數(shù)幾幅作品有過點評。于是我斗膽地試評了全部紀(jì)錄類作品,用了一個月時間,寫了分省分國展作品點評文章,目的是和廣大影友共商討、共評論,得到不少影友的肯定和支持,我在這里衷心表示感謝。也有不少影友提出要求,希望點評文章上附上照片,這一意見是很好的,可惜本人做不到。為此,我特別予以說明,請影友們諒解。
主要原因是知識產(chǎn)權(quán)保護(hù)的法律問題。任何人對照片作品(包括影視、繪畫、小說等)都有評論權(quán),但不要惡意中傷。在使用原作者的作品時,必須征得原作者的授權(quán)同意,否則違法。
最近網(wǎng)上登有一則消息:北京團(tuán)結(jié)出版社出版某一本書中登有一幅照片,被原作者發(fā)現(xiàn),告上法院,要求文章作者賠償人民幣二千元,并登報公開檢討。所以這次評論作品,無法使用原照片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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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展照片共有
900
幅,有作者
600
多人,點評者一是無法知道原作者的地點,二是即使知道,也不知他們是否同意?只有采取對照片描述的方法予以點評。
廣大影友要看照片,也不是沒有辦法:一是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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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全國攝影藝術(shù)作品集》一書,中國攝影出版社出版,定價:
320
元;二是在公示期間瀏覽照片;三是到公共圖書館查看是否有此書出借。
本人只是攝影愛好者,和大家一樣,同是影友,也沒有攝影界的任何頭銜和光環(huán),只不過愛好罷了。用不著去上法院打官司,至于對攝影的評論寫作是不會停止的。說實話:我于本年
7
月
19
日第一篇文章發(fā)給《中國攝影在線》網(wǎng)被刊登后,就一發(fā)不可收拾,到今天
11
月
23
日
止,只有
4
個月,共刊登
91
篇論文,后又得到《浙江攝影網(wǎng)》編輯的厚愛,在《浙江攝影網(wǎng)》開辟了我的博客專欄,我又把刊登的文章轉(zhuǎn)載到我的博客欄上。后又被全國影展組委會發(fā)現(xiàn),約請我和他們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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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全國攝影藝術(shù)作品集》一書,就是他們贈送的。我如實地告訴影友們:我寫的文章是不要一分錢稿費的,完全出于對攝影的熱愛和關(guān)心中國攝影事業(yè)的發(fā)展,F(xiàn)查明全國有十多個攝影網(wǎng)站轉(zhuǎn)載了我的部分文章,我表示歡迎和支持。不要他們一分稿酬。大家如感興致,可在《中國攝影在線》網(wǎng)上能全部找到我寫的文章,也可在《浙江攝影網(wǎng)》上博客欄上看到。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你們的影友,童端友于杭州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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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