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農歷正月十七)晚,在豫南淮濱縣王店鄉(xiāng),人們還沉浸在元宵節(jié)的喜慶中。由于當晚的雪花時停時飄,加之天氣寒冷孩子們開學,大多人們都準備入睡。然而就在此時,地處該縣省道216線的王店派出所門前路面,突然砰的一聲響。響聲很快引起派出所值班人員的注意,于是他們到門前公路一看,只見路邊上躺著一名血肉模糊的男子,已沒有了氣息。 節(jié)后警情 當晚21時30許,淮濱縣交警大隊接到王店派出所事故情況通報:該所門前路段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被撞死亡,肇事車輛逃逸。得到上述警情后,事故處理民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經現場勘察,受害人橫躺在道路上,已無生命跡象,現場未見肇事車輛。因當晚是雨雪天氣,路上行人稀少,現場未發(fā)現有目擊者,由此給案件偵破帶來了一定難度。 連夜偵破 淮濱縣交警大隊領導聽取事故匯報后高度重視,面對節(jié)后第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大隊立即成立“2019.2.21”交通肇事逃逸案偵破組,同時決定兵分成兩路,一路現場勘察取證,一路調取沿路攝像頭,查找肇事車輛。在各部門密切配合和緊漲工作下,偵查人員通過沿途視頻監(jiān)控很快查找到肇事車輛逃逸去向和方位,并立即前往該地域開展地毯式搜查肇事車輛。經過深入仔細排查,次日凌晨1時30許,偵查人員終于發(fā)現車牌號為豫S29FXX的肇事車輛,可此時已是人去車空。很快偵查人員通過交通管理平臺查詢到該車主,準備前去傳喚肇事車主。幾乎就在同一時間,大隊那邊告知偵查人員,交通肇事嫌疑人迫于警方壓力,已于2月22日凌晨1時30許到大隊投案自首。 酒后闖禍 經民警初步調查,肇事嫌疑人名叫鄒某某(男,現年45歲,淮濱縣人) 2月21日晚,鄒某某受朋友之邀串門喝酒。酒后21時30許,鄒某某駕車準備到另一朋友家喝茶,當車輛由南向北行駛至省道216線王店派出所附近時,將行人王某撞倒并碾了過去,造成王某當場死亡。此時的鄒某某不但未停車查看,而是逃離現場到另一朋友家,見朋友沒在家就駕車回家了。后一朋友打電話告訴鄒某某,說他當晚駕車撞人了,這時的鄒某某才感到事情嚴重,于是便讓侄子開車送他到交警隊投案。 血檢報告 鄒某某深夜投案時,民警聞到其身上酒味特濃,有酒駕嫌疑。遂對鄒某某進行酒精吹氣測試,結果顯示為140mg/100ml,初步判斷為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將鄒某某帶到淮濱縣人民醫(yī)院抽取血樣,2月22日,經信陽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鑒定所檢測:鄒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40.51mg/100ml,屬醉酒。 案件進展 2月22日,鄒某因涉嫌醉酒駕駛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淮濱縣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圖為交通肇事嫌疑人鄒某某接受公安機關訊問及對其處理的法律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