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河南省淮濱縣公安局趙集派出所民警在街道紅綠燈處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輛無牌低速車輛在路上通行,民警立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 經查,該車駕駛人叫王某某,準駕車型B2D,因涉嫌未按規(guī)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將該車輛與駕駛人一并移交淮濱縣交警大隊趙集交警中隊。 后交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駕駛人王某某處以駕駛證一次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圖為民警查獲的駕駛人和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