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要購買可以掛牌上路行駛的合格車輛! 10月8日,江西省上饒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開展對二輪機動車涉牌涉證集中整治行動,連續(xù)3天查處了數(shù)以百計的摩托車、超標電動車涉牌涉證的交通違法行為。這一行動也有力地推動了城區(qū)電動自行車的掛牌工作。 “電動自行車趕緊去掛牌啰!”一時成為城區(qū)熱門新聞,10月8日上午開始,前來直屬一大隊車管辦事大廳掛牌的市民群眾絡繹不絕,直至10月10日竟有一二百人。經現(xiàn)場審核證件、車輛,只有四五十輛電動自行車的車型符合,但現(xiàn)場檢查車輛時沒有一輛當場掛上牌,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據(jù)直屬一大隊車管所工作人員介紹:符合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是有相關標準要求的,一是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km/h,二是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kg,三是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等等。受理崗主要審查電動自行車出廠合格證,查驗電動自行車的結構、尺寸等主要參數(shù),核對電動自行車的識別代號及拓印膜,制作《非機動車查驗查記錄表》。符合規(guī)定的錄入登記信息,確定非機動車號牌號碼,制作非機動車號牌、登記證,交非機動車所有人。這3天雖然有四五十輛電動自行車的車型符合,但檢查時卻存在如下問題:有些腳踏裝置沒有安裝、有些超重量、有些型號與廠家信息不符、有些沒有購車稅務發(fā)票等。其他一百多輛電動自行車的車型不符,基本上屬超標電動車,不符合掛牌車輛范疇。 公安交警溫馨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購買車輛時一定要購買可以掛牌上路行駛的合格車輛! 圖為現(xiàn)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