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蓋提訊(通訊員 楊建國)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了對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結合團場正在開展的“打造兵團紅有機紅棗品牌”活動,連日來,兵團第三師四十六團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食品安全宣傳。
5月4日,該團宣傳科制作了食品安全宣傳手冊,以圖文結合的形式,對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具體內容、有機食品的概念、加強食品安全的重要意義、有機紅棗與普通紅棗的區(qū)別、有機紅棗生產的基本要求以及團場對有機紅棗的各項規(guī)定和措施等內容進行了摘要性的宣傳,并將手冊下發(fā)各個單位。同時,團廣播站也從5月4日開始進行了每天早晚兩次宣傳。
據了解,相關部門還將組織宣講團深入各單位進行宣傳,有機紅棗生產領導小組成員也將分赴各單位棗園進行督察。同時,該團還制定了相關制度和措施,狠抓有機紅棗的生產和管理工作。此外,衛(wèi)生等部門還將對全團的超市、商店、巴扎以及正在銷售的牛羊肉等進行抽樣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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